推动电弧炉短流程炼钢的三个途径
建设国家级产业示范基地。目前我国大型化的电炉炼钢短流程工艺仍处于起步阶段,仅有一座220吨级电炉。因此,通过建设国家级大型电炉炼钢短流程工艺产业示范基地十分必要。示范基地应以200吨以上电炉炼钢为工艺起点,完成全流程工艺的开发与配套。
目前我国200吨以上的大型电炉短流程炼钢工艺与配套设备国产化技术尚未完善,且短流程炼钢大量使用模具钢、特殊钢废钢资源,而模具钢、特殊钢废钢的来源具有多样性与不确定性,因此可以通过示范基地的建设逐步解决大型电炉短流程工艺的产业化问题,为钢铁工业的二次转型发展奠定基础。
合理开展产业布局研究。一方面,电炉短流程炼钢的主要原料是模具钢、特殊钢废钢,模具钢、特殊钢废钢的集中产出地在我国东部发达地区,同时又是钢铁产成品的主要消费地。因此,可以以此作为产业布局的原则,将电炉短流程炼钢布局在东部发达地区。另一方面,电炉短流程炼钢属于用电大户,而东部发达地区能源供应紧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电炉短流程炼钢产业的发展。因此,应当从国家层面上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在用电政策方面向电炉短流程炼钢产业倾斜。
政策支持和奖励。废钢是一种载能资源,电炉短流程炼钢使用废钢炼钢可以大幅度降低钢铁生产能源消耗;与铁矿石炼钢的长流程相比,用电炉短流程可节约60%的能源,即多用1吨废钢,可节约0.4吨焦炭或1吨左右原煤。同时,模具钢、特殊钢废钢还是一种低碳资源,电炉短流程炼钢可以大量减少“三废”产生,降低碳的排放量,和长流程相比短流程可少产生86%的废气、76%的废水、97%的废渣(含尾矿)。此外,废钢还是一种能无限循环使用的再生资源,使用废钢是缓解对铁矿石依赖的重要途径,每多用1吨废钢铁,可减少1.7吨精矿粉的消耗,减少4.3吨原矿的开采。因此,国家应将电炉短流程与传统长流程区别对待,在项目核准、审批,信贷政策,环境保护审批等各个方面将前者列入鼓励发展产业目录。